返回
朝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9日朝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docLibID":442,"docID":84927,"id":"442,84927","deleteFlag":0,"coords":"1264,1900,1264,1762,1264,1762,485,1762,485,1762,485,1900,485,1930,1264,1930","shape":"polygon"}
《朝阳日报》 (2026年01月10日 第02版)
朝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金龙所作的《朝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http://wan-cyrm.cy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