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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朝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8日政协朝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朝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刘继春同志代表政协朝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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